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粵自然資管制〔2022〕2889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補充耕地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3〕88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關于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獎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發(fā)〔2024〕9號)的工作要求,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guī)定》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我局擬召開連平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更新項目成果和連平縣恢復耕地青苗清退指導意見成果聽證會,以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聽取社會各界對連平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更新成果和連平縣恢復耕地青苗清退指導意見成果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會須知
1、連平縣相關職能部門代表、用地單位代表或熟悉和關注連平縣土地征收補償情況、熟悉恢復耕地情況,具備一定專業(yè)知識的公民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申請參加聽證;
2、我局將根據(jù)申請情況,指定聽證代表;
3、聽證會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并有權對擬聽證事項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體內(nèi)容發(fā)表意見和質(zhì)詢,查閱聽證紀要;
4、聽證會代表應當忠于事實,實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遵守聽證紀律,保守國家秘密。
三、報名時間、方式
凡申請參加聽證的單位或者個人,請于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12:00前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屬個人申請的,需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及《公民參加聽證會申請表》(見附件1);屬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的,需提供機構(gòu)證明、委托書及《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聽證會申請表》(見附件2),接收聽證申請材料地址:連平縣自然資源局2樓征收管理股。
四、聽證會召開時間
時間: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5:00時。
五、聽證會召開地點
地點:連平縣自然資源局2樓會議室。
六、聯(lián)系人及電話
聯(lián)系人:張娜 聯(lián)系電話: 0762—4338021
特此公告。
連平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9月29日
公告信息:關于連平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更新項目成果和連平縣恢復耕地青苗清退指導意見成果聽證會聽證代表人員名單公告
關于連平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更新項目成果和連平縣恢復耕地青苗清退指導意見成果聽證會意見采納情況公布
關于連平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更新項目成果和連平縣恢復耕地青苗清退指導意見成果聽證會意見采納情況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