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9日通過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向群眾公開征求《連平縣嶺南英才實驗學校收費標準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經(jīng)綜合匯總,收到與本方案相關的意見共2條,具體情況如下(見附表)。
附表:
連平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日
本意見征集地址: http://www.uwant2gogo.com/hylpfgj/gkmlpt/content/0/630/post_630579.html#1099
索引號: | 114416230072740555/2024-00020 | 分類: | 綜合政務、通告 |
發(fā)布機構: | 河源市連平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名稱: | 關于《連平縣嶺南英才實驗學校收費標準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反饋情況 | ||
文號: | 發(fā)布日期: | 2024-12-02 | |
主題詞: |
我單位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9日通過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向群眾公開征求《連平縣嶺南英才實驗學校收費標準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經(jīng)綜合匯總,收到與本方案相關的意見共2條,具體情況如下(見附表)。
附表:
序號 | 意見及建議 | 采納情況 |
1 | 連平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建議方案內容增加“學校做好收費公示,按規(guī)定使用收費票據(jù),接受相關部門監(jiān)督和管理?!?/p> | 根據(jù)《廣東省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已采納。已在方案“六”中增加內容“學校做好收費公示,按規(guī)定使用收費票據(jù),接受相關部門監(jiān)督和管理?!?/p> |
2 | 連平縣教育局建議方案內容增加“收費標準按學期或學年收費,但不得跨學期或學年收費?!?/p> | 根據(jù)《廣東省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已采納。已在方案“六”中增加內容“收費標準按學期或學年收費,但不得跨學期或學年收費?!?/p> |
連平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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